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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民間借貸受害者千裡維權:3000萬資產面臨流失
貸款利率計算表
鄂爾多斯非吸受害者艱難自救 奔襲千裡護資產
本報記者 陳鋒 攀枝花報道
當3000萬元涉案資產面臨流失之時,是敦促公安機關交涉,還是債權人親自上陣保護?鄂爾多斯石和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150多名受害者選擇瞭後者。
自籌路費、查詢資產、走訪法院、舉報法官……李成和他的同伴們奔走千裡,在四川攀枝花發起瞭一場資產保衛戰。
“今天法院方面的態度終於有所改變,我們看到瞭一點曙光。”16日晚,鄂爾多斯維權者代表李成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多位受害者感嘆,本該依法律程序正常移交的案件,卻需要受害人付出千般努力。而艱難維權的背後,是非吸類案件資產處置的黑洞。
奔襲千裡護資產
全民放貸之下,那些曾痛快享受高額利息的民間借貸者,轉眼間成為悲劇主角。李成、溫珊、蘇芹等150多人,便是石和平、石小平非吸案的受害者。石案涉案資金19.3億元,案發時尚有6.9億元欠債未還。2014年3月,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分局(下稱東勝公安分局)對此案立案偵查。
與絕大多數高利貸案受害者一樣,李成等人最為關心的並非是對非吸犯罪嫌疑人的追責,而是收回自己的本金。據瞭解,目前石案可供處置的資產很少,與6.9億元債務相差甚遠。
9月13日,李成和另外兩名代表溫珊、蘇芹從鄂爾多斯飛赴四川攀枝花。他們得知,攀枝花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啟動執行程序,將對石和平涉案資產進行處置。
依照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或者執行過程中,發現有非法集資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或者中止執行,並及時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
“鄂市公安機關曾多次致函攀枝花中院,要求中止執行並移交案件,但對方仍一意孤行,並違法啟動執行程序。”李成說,在公安機關對此無可奈何之下,150多名受害者商議後決定親自上陣維權。
與法院交涉
記者取得的4份鄂市公安機關與攀枝花中院的來往函件,證實瞭上述說法。
2014年5月14日,東勝公安分局致函攀中院稱,該局已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石和平、石小平進行立案偵查,希望後者依法停止涉及兩人及其公司所有財產的民事案件的審理和執行,並移送案件。
當年7月29日,攀市中院復函稱,張樹智、王連峰二人訴蒙泰農業開發公司(石和平為法定代表人,下稱蒙泰公司)的經濟糾紛,雖然關涉石和平,但與石在鄂爾多斯的非吸案無關,拒絕對方的中止及移送的要求。
為此,東勝公安分局於8月12日再次函告攀市中院指出,蒙泰公司是石和平和張樹智合夥投資的公司,石和平用於註冊公司和投資的錢屬於非吸案涉案贓款,應依法追繳。另外,兩名原告張樹智、王連峰均為石和平的債權人,與非吸案債權人享有平等分配涉案資產的權利,攀市中院應依法中止執行,並將案件移交。
對於公安機關的交涉,攀市中院遲遲不作反應,此事引起150多名受害者的不滿。2014年10月10日,攀市中院再次回復東勝公安分局,改稱“你局在偵破案件過程中,如案件間確有關聯,需要協助配合,請及時與我院接洽”,但並未理會中止或移交的要求,此事就此擱置。
不過,令人蹊蹺的是,即便經過眾多交涉,攀市中院仍在今年6月啟動瞭執行程序。
為何不執行“兩高一部”的意見?15日,多名受害者向攀市中院負責此案執行工作的曾世玲法官提出質疑,後者以“我沒看到東勝公安分局的第二份函件”作為回應。對於“法院收到函件且已回函為何會沒看到”的問題,她以“可能法院不同部門間溝通存在問題”作答。
而據東勝公安分局一位民警表示,在2015年春節前,就有民警前往攀枝花中院交涉。“法院法官說不知情,不符合事實。”他說。
隨後,李成、溫珊等受害者要求面見法院領導,但未成功,後向法院紀檢進行瞭舉報。
3000萬涉案資產大爭奪
工商資料顯示,蒙泰公司於2009年成立,註冊資金220萬元,其中石和平占股95%,張樹智占股5%。公司成立後收購瞭一傢企業及大量土地,為此,二人分別支付瞭1800萬元、300萬元收購款。
幸運的是,在完成上述收購後不久,攀枝花市政府決定征收蒙泰公司土地。經協商,收購價為4500萬元。石和平在案發前拿走1500萬元,剩餘3000萬元案發前尚未支付。
2013年初,張樹智與另一位放貸人王連峰向法院提出訴訟,以石和平應支付借款本息為由,要求蒙泰公司承擔擔保責任。
據石案的多位受害人陳述,在這兩起案件起訴前,石和平的資金鏈已經斷裂,並停止支付本息。張、王二人在攀枝花起訴,目的是搶奪政府尚未支付的3000萬元土地補償款。
記者獲得的案件材料顯示,張、王將蒙泰公司列為被告,在於兩人宣稱握有蒙泰公司的擔保承諾書。而這也是法院立案的基礎。不過,石和平在警方的訊問筆錄中表示,並不存在蒙泰公司為借款擔保一事,擔保承諾書為張、王二人偽造,公章由作為小股東的張樹智擅自蓋上。而蒙泰公司分管公章的負責人也作證稱,自己從未在此擔保承諾書上蓋章。
“因為石和平已經無力還錢,而蒙泰公司還有3000萬元補償款,這是蒙泰被扯上的原因。”李成說,案件或存在人為操作。
9月15日下午,一則消息令李成等人備受打擊。攀枝花市仁和區土地儲備中心綜合股負責人陳女士告訴他,2014年1月,蒙泰公司按攀枝花中院的要求,向中院賬戶支付瞭600萬元土地補償款。據稱,此款由法院轉給張樹智。屏東縣信用貸款利率比較
這意味著,留給石和平案150位受害人的待分割資產,實際減少瞭600萬元。這令李成等人非常氣惱,當天中午,他們在第二次約見曾世玲時,對方再三向他們確認,涉案資產已經采取瞭凍結措施,蒙泰公司資產沒有被執行一分錢。
對此,李成等人仍表示懷疑,於是16日第三次找到曾世玲,但曾堅稱並不知情。
不過,面對連續3天到法院交涉且進行舉報的維權代表,曾世玲主動讓他們通知東勝公安分局去函。“法院現在有中止執行、移交案件的意思。而在此之前,她一直說要經合議庭討論。”法院態度的變化令李成等人看到瞭希望。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50918/234223291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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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法院方面的態度終於有所改變,我們看到瞭一點曙光。”16日晚,鄂爾多斯維權者代表李成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多位受害者感嘆,本該依法律程序正常移交的案件,卻需要受害人付出千般努力。而艱難維權的背後,是非吸類案件資產處置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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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絕大多數高利貸案受害者一樣,李成等人最為關心的並非是對非吸犯罪嫌疑人的追責,而是收回自己的本金。據瞭解,目前石案可供處置的資產很少,與6.9億元債務相差甚遠。
9月13日,李成和另外兩名代表溫珊、蘇芹從鄂爾多斯飛赴四川攀枝花。他們得知,攀枝花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啟動執行程序,將對石和平涉案資產進行處置。
依照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或者執行過程中,發現有非法集資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或者中止執行,並及時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
“鄂市公安機關曾多次致函攀枝花中院,要求中止執行並移交案件,但對方仍一意孤行,並違法啟動執行程序。”李成說,在公安機關對此無可奈何之下,150多名受害者商議後決定親自上陣維權。
與法院交涉
記者取得的4份鄂市公安機關與攀枝花中院的來往函件,證實瞭上述說法。
2014年5月14日,東勝公安分局致函攀中院稱,該局已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石和平、石小平進行立案偵查,希望後者依法停止涉及兩人及其公司所有財產的民事案件的審理和執行,並移送案件。
當年7月29日,攀市中院復函稱,張樹智、王連峰二人訴蒙泰農業開發公司(石和平為法定代表人,下稱蒙泰公司)的經濟糾紛,雖然關涉石和平,但與石在鄂爾多斯的非吸案無關,拒絕對方的中止及移送的要求。
為此,東勝公安分局於8月12日再次函告攀市中院指出,蒙泰公司是石和平和張樹智合夥投資的公司,石和平用於註冊公司和投資的錢屬於非吸案涉案贓款,應依法追繳。另外,兩名原告張樹智、王連峰均為石和平的債權人,與非吸案債權人享有平等分配涉案資產的權利,攀市中院應依法中止執行,並將案件移交。
對於公安機關的交涉,攀市中院遲遲不作反應,此事引起150多名受害者的不滿。2014年10月10日,攀市中院再次回復東勝公安分局,改稱“你局在偵破案件過程中,如案件間確有關聯,需要協助配合,請及時與我院接洽”,但並未理會中止或移交的要求,此事就此擱置。
不過,令人蹊蹺的是,即便經過眾多交涉,攀市中院仍在今年6月啟動瞭執行程序。
為何不執行“兩高一部”的意見?15日,多名受害者向攀市中院負責此案執行工作的曾世玲法官提出質疑,後者以“我沒看到東勝公安分局的第二份函件”作為回應。對於“法院收到函件且已回函為何會沒看到”的問題,她以“可能法院不同部門間溝通存在問題”作答。
而據東勝公安分局一位民警表示,在2015年春節前,就有民警前往攀枝花中院交涉。“法院法官說不知情,不符合事實。”他說。
隨後,李成、溫珊等受害者要求面見法院領導,但未成功,後向法院紀檢進行瞭舉報。
3000萬涉案資產大爭奪
工商資料顯示,蒙泰公司於2009年成立,註冊資金220萬元,其中石和平占股95%,張樹智占股5%。公司成立後收購瞭一傢企業及大量土地,為此,二人分別支付瞭1800萬元、300萬元收購款。
幸運的是,在完成上述收購後不久,攀枝花市政府決定征收蒙泰公司土地。經協商,收購價為4500萬元。石和平在案發前拿走1500萬元,剩餘3000萬元案發前尚未支付。
2013年初,張樹智與另一位放貸人王連峰向法院提出訴訟,以石和平應支付借款本息為由,要求蒙泰公司承擔擔保責任。
據石案的多位受害人陳述,在這兩起案件起訴前,石和平的資金鏈已經斷裂,並停止支付本息。張、王二人在攀枝花起訴,目的是搶奪政府尚未支付的3000萬元土地補償款。
記者獲得的案件材料顯示,張、王將蒙泰公司列為被告,在於兩人宣稱握有蒙泰公司的擔保承諾書。而這也是法院立案的基礎。不過,石和平在警方的訊問筆錄中表示,並不存在蒙泰公司為借款擔保一事,擔保承諾書為張、王二人偽造,公章由作為小股東的張樹智擅自蓋上。而蒙泰公司分管公章的負責人也作證稱,自己從未在此擔保承諾書上蓋章。
“因為石和平已經無力還錢,而蒙泰公司還有3000萬元補償款,這是蒙泰被扯上的原因。”李成說,案件或存在人為操作。
9月15日下午,一則消息令李成等人備受打擊。攀枝花市仁和區土地儲備中心綜合股負責人陳女士告訴他,2014年1月,蒙泰公司按攀枝花中院的要求,向中院賬戶支付瞭600萬元土地補償款。據稱,此款由法院轉給張樹智。屏東縣信用貸款利率比較
這意味著,留給石和平案150位受害人的待分割資產,實際減少瞭600萬元。這令李成等人非常氣惱,當天中午,他們在第二次約見曾世玲時,對方再三向他們確認,涉案資產已經采取瞭凍結措施,蒙泰公司資產沒有被執行一分錢。
對此,李成等人仍表示懷疑,於是16日第三次找到曾世玲,但曾堅稱並不知情。
不過,面對連續3天到法院交涉且進行舉報的維權代表,曾世玲主動讓他們通知東勝公安分局去函。“法院現在有中止執行、移交案件的意思。而在此之前,她一直說要經合議庭討論。”法院態度的變化令李成等人看到瞭希望。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50918/234223291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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